一纲一目。其揲下数,一六为水,二七为火,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中五为土。事类定五行,

一纲一目。其棋子排下数,一六为水,二七为火,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中五为土。甲子定五行,本极有图,定事类。

如筮者欲年上占,排定棋子,年是三阳,则此事即属三阳,余仿此。看年上数是一或六,即为水,余仿此。

五行上下,取阴阳之数。首目取数,东西取定吉凶。

一以揲下画,占大数小数。

一以棋子掷下,杂取其八,自上而下者二,自西而东者四。筮者北面,故自西而东。其画上下皆阳,为纯阳;上下皆阴,为纯阴。上阳下阴,上阴下阳,为杂阴杂阳。上分阴阳,下主一二三数。如一一阳画是一阳,一二阳画是二阳,一三阳画是三阳。如三一阴画是一阴,三二阴画是二阴,三三阴画是三阴。余仿此。如上一阳画,下一阴画,上一阴画,下一阳画,为杂阴杂阳。此事类分阴阳也。棋画上下为一六为水,四九为火,二七为金,三八为木,五为土。此事类分五行也。

一以揲下数,与事类棋画看。如事类是一阳数,亦一阳,大吉;二阳三阳,次吉。事类是一阳数,是一阴,大凶;二阴三阴,次凶。如事类杂阴杂阳数,亦杂阴杂阳,或纯阴纯阳,皆不相对,不相合,通为杂论,吉凶参半。如事类是火数,是木,为生,大吉;土为相,次吉;水为克,大凶;金为贼,次凶。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我生者为相,我克者为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