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县政府组织召开玛沁县2018年度第一次河长制联席会议,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就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汇报,县政府副县长王志刚就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从七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按照省州级工作方案进度要求,严格时间节点控制,加快完善组织体系的构建,同步推进县、乡(镇)、村河长制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四个到位”。
二是切实做好重点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坚持长效机制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加快“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加大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以项目建设为依托,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河道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共同维护良好的河湖管理秩序。
三是严格落实河长职责。进一步完善“五亲四会两令一台帐”工作机制,各级河长针对重点情况和问题亲自安排部署,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动、高效运转的格局。注重巡河台账建设,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河长令、督办令,切实做到立行立改。
四是强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河(湖)属性的基础数据库,做好河长制资料搜集、汇总、整理、分析、审核、处理和填报等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完善信息报送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五是加大督察问责和监督工作。严格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等考核结合起来,做好河长制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工作。通过河长公示牌、社会媒体、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六是注重发挥全员力量。定期自发组织牧户、草管员、护林员开展河(湖)清理,引导和动员全员积极参与到全县水环境治理行动中来,从政府行为转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视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