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办公室:
根据《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2016年度稳增长工作自查任务分工的通知》(果政办秘〔201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玛沁县2014-2016年度稳增长工作自查如下:
一、2014-2016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
1、2014-2016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14年GDP完成17.47亿元同比增长3.4%,固定资产投资21.56亿元完成指标任务的100%,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29元完成指标任务的100%。2015年GDP完成15.45亿元同比增长2.8%,固定资产投资20.75亿元完成指标任务的75%,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87元完成指标任务的100%。2016年GDP完成14.86亿元同比增长1.85%,固定资产投资24.46亿元完成指标任务的100%,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85元完成指标任务的100%。
2、重大规划实施情况
2014年以来,我县按照省州指导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等重大规划,结合实际,认真加以落实,取得了实效。“十二五”时期,县域经济快速增长。201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45亿元,五年年均增长9.82%。其中一产增加值达到1.89亿元,年均增长5.4%;二产增加值达到7.23亿元,年均增长10.15%;三产增加值达到6.34亿元,年均增长10.8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0628万元,年均增长41.02%。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418万,年均增长13.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762元,年均增长11.55%,较2010年增长10846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387元,年均增长16.17%,较2010年增长4423元。城镇化率达到41%。“十二五”时期,生态保护稳步推进。累计投资1.78亿元,顺利完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取得预期成效。基本建立起生态补偿与生态保护绩效考核挂钩机制,草场林地生产力和涵养水源能力得到提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强德尔尼铜矿等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实施企业节能减排技改项目,依法治理非法开采沙金、砂石料行为,空气质量、地表水水质全部达标。“十二五”时期,特色发展成效初显。狠抓了畜牧业生产管理工作。县域特色明显的加工型小微企业发展提速,果洛有机产业园区建设稳步推进,园区水、电、路等建设全面开工。总装机容量4.8万千瓦的格曲河二级水电站实现并网发电,玛尔挡水电站建设工程顺利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实现文化产业销售收入累积达到1193.87万元,年均递增45.93%,实现旅游总收入20494万元,年均递增20.96%。通过努力,产业结构由十一五末的11.93:58.88:29.19调整12.20:46.78:41.02。“十二五”时期,基础设施建设强劲。在积极争取国家建设资金的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纳外来资本、民间资本投资,不断扩大投资规模,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6.83亿元,年均增长34.99%,是“十二五”规划目标的3.1倍。建成一大批交通、水利、市政设施、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十二五”时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通过发展民族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扶贫开发工作,创新社会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使得民生福祉得到明显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十二五”时期,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改革措施,推进和深化了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农牧区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融资改革等,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不断扩大对外开放,落实14项招商引资项目,涉及特色产业、市场建设、商贸旅游、房地产等领域,总投资达到17.09亿元。合作交流成效显著,实施上海市、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公司对口援建项目40项,资金达到24415万元。省内结对帮扶地区和单位三年累计帮扶项目180项,有效填补了投资短板,其社会效益进一步得到提升。“十三五”规划制定和落实情况。根据省、州“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在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将省委“131”、州委“169”总体发展思路以及县委研究提出“1357”的发展战略始终融入到我县“十三五”发展规划中。
3、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2014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21.5亿元,同比增长8.5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7542万元,同比增长13.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107万元,同比增长26.5%。农牧民人均收入预计达到7617元,同比增长10%;实现旅游总收入482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7%;文化产业销售收入33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36.4%;广播、电视覆盖率均达到98.5%;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6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7‰;城镇化率41%;稳定脱贫人口168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3%。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在计划指标任务内,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指标范围内,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2015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45亿元;第一产值增加值增长18852万元,第三产值增加值增长63371万元;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18万元;县属固定资产投资20.75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628万元;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87元。年度旅游总收入5308.16万元,增长10%。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83万元,占年初预算任务的125.15%;完成税收收入6338万元,占年初预算任务的98.6%。固定资产投资24.46亿元,完成指标任务的100%;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226万元,完成州定目标的100%。城镇新增就业18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6%。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为243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1.8%。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41元,完成州定目标任务的100%。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7972.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6622.5万元的120%;旅游人数为11.69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16%。
4、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执行情况
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纲要(把全省划分为东部地区、柴达木地区、环青海湖地区、三江源地区和沿黄河发展带、沿湟水发展带及兰青-青藏铁路发展轴线。三江源地区包括玉树州6县、果洛州6县,海南州兴海县、同德县,黄南州泽库县、河南县,海西州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面积36.3万平方公里,2008年末人口71.5万人,生产总值62.3亿元。沿黄河发展带指黄河干流沿岸区域,涉及玉树州曲麻莱县,果洛州玛多县、玛沁县、达日县、甘德县、久治县,海南州兴海县、同德县、贵南县、共和县、贵德县,黄南州河南县、泽库县、尖扎县、同仁县和海东地区循化县、化隆县、民和县,共18个县。)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政(2016)76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青海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积极与县直相关部门衔接,按照领导的批示要求,认真编制了《玛沁县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并按照该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为下一步具体工作落实奠定了基础。
5、国家脱贫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1)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4年州、县下达脱贫任务1500人,稳定解决了1688人,完成州县定任务的113%。2015年省、州、县下达脱贫任务1460人,稳定解决了1500人,完成省州县定任务的102.7%,2015年县级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3.8万元,较2014年26万元增长30%。2016年任务脱贫1700人,按照省州要求对脱贫人口收入进行测算后,1700人全部实现脱贫,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2)贫困村人均收入增长情况
通过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各类项目建设、劳动力培训转移等工作的投入力度,调整产业结构,培育主导产业、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我县2014年度贫困户人均收入由2013年的1530元增长到1805元,增长18%,完成任务的120%,2015年度贫困户人均收入由2014年的1805元增长到2022元,增长12%,2016年度贫困户人均收入由2022元增长到4000元,增长98%。
(3)落实各类扶贫开发项目
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2014年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3个,项目覆盖4个村,526户1841人,投入国家财政扶贫资金500万元。2015年整村推进项目资金400万元,实施项目3个涉及贫困村4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014年省上下达给我县易地搬迁扶贫开发项目资金1127万元,县扶贫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在拉加镇洋玉、赞根村实施,受益贫困户200户860人,经省、州、县研究决定建设玛沁县扶贫产业园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竣工。2015年台西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对拉加镇台西村110户牧民进行了易地搬迁,修建了110套贫困户住房,总投资447万元。该项目于2016年8月验收并交付使用,每户4万元的建房补助已发放到位。2016年玛沁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总投资7600万元,按每户165平方米的用地标准(房屋72.6平方,牛粪房7.25平方,院落85.15平方)来实施。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380户、1252人,截至目前,易地搬迁工程整体已完成80%,住房配套附属设施同步跟进。已到位资金4560万元,按照工程进度支付3990万元,资金拨付率达87.5%。连片扶贫开发产业项目建设情况。2014年完成玛沁县闹日岗多宫琼乳制品加工扶贫基地建设项目、玛沁县雪山乡扶贫开发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玛沁县东倾沟乡扶贫科技大厦商铺建设项目以及玛沁县东倾沟乡东柯河村野血牦牛繁育基地建设项目。2014年全年实施各类扶贫开发项目9个,项目资金达2097万元。产业扶贫项目。2016年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切块下达我县产业扶贫资金1088万元,根据脱贫人口按人均6400元分配给各乡镇(图3),共计实施19个产业扶贫项目,扶持14个贫困村和21个非贫困村的574户17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立足地区优势产业资源,坚持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商则商的原则,实施养殖业项目4项,购进各类畜禽390(头、只),新建或购买商业铺面600平方米。同时,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对有劳动能力但无经营能力和产业扶贫项目选择难的107户31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7项,将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99.04万元,投入到7家经营状况好的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能力大户,实施资产收益扶贫。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2016年我县贫困村互助资金共计700万元。扶持14个贫困村,互助资金转入各乡镇贫困村扶贫专业合作社,由扶贫专业合作社实施,将互助资金作为金融担保资金,通过由扶贫专业合作社组建扶贫联社给牧户放贷或撬动银行资金,扩大互助资金规模,让更多的贫困户享受互助资金,解决贫困户小额贷款困难问题。金融扶贫项目。2016年玛沁县金融扶贫资金共计500万元。用于金融扶贫撬动银行贷款,县扶贫部门已与邮政储蓄主办银行按适当比例签订龙头企业撬动银行贷款框架协议。目前,通过金融扶贫信贷资金共计1800万元。县级财政下达金融扶贫担保资金100万元,用于金融扶贫撬动银行贷款,县扶贫部门与邮政储蓄主办银行按照1:5的比例签订贫困户撬动银行贷款框架协议,确定贫困户小额贷款额度500万元,金融扶贫担保资金100万元已转入信贷担保平台,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期三年的小额贷款。目前,对全县4696名贫困人口中具有劳动能力、有自主创业意愿的贫困户进行信用贷款登记造册、信用评定。投资入股果洛大酒店(西宁)和果洛综合商城项目。2015年确定玛沁县9个贫困村(叶合恰村、加思乎村、欧科村、拉德村、思肉欠村、格多村、德尔当村、阳桑村、优曲村)入股投资果洛大酒店,成立扶贫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投资500万元,其中:州级配套250万元、县级配套250万元,截至目前县级配套到位600万元,已支付450万元,州级配套资金到位550万元,共计1000万元,通过县财政转入扶贫开发局,再由扶贫开发局转入扶贫专业合作社,扶贫专业合作社已将全部资金转入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果洛大酒店建设项目账户。确定玛沁县2个贫困村(清水村、尼青村)入股投资果洛综合商城,州级下拨600万元,分别拨入清水村赛日昂也和养殖扶贫专业合作社300万元、尼青村占德种植扶贫专业合作社300万元,通过县财政转入扶贫开发局,再由扶贫开发局转入扶贫专业合作社,扶贫专业合作社已将全部资金转入果洛州雪域商贸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账户中。组建扶贫专业合作社工作。2105年在全县35个行政村组建扶贫专业合作社,截止目前,在10个贫困村、1个维稳村、1个后进村,12个扶贫开发专业合作社。雨露计划培训。2014年,我县实施“雨露计划”培训70人(其中:汽车驾驶40人,民族歌舞30人),投入资金13.7万元,实用技术培训10人,投入资金3万元,实施“双千工程”资助贫困农牧民学生15人,投入资金10.5万元,2014年共计投入培训资金27.2万元。2015年雨露计划培训资金20万元,培训民族歌舞40人,驾驶员培训60人。2016年培训了160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共设置草原管护员公益性岗位454个,安排给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岗位218名,设置林业管护员岗位376名,安排给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岗位335名,分别分配给六乡两镇,解决了553名贫困劳动力的增收问题。社会帮扶情况。2014年全县共有48个党政企事业帮扶单位,236名县、科级帮扶干部,共帮扶捐款捐物价值达186.4万元。2015年全县1461名党员干部职工“结对认亲”2098户。2016年采取“4321”(县级帮扶4户、科级帮扶3户、副科级帮扶2户、普通科员帮扶1户)的帮扶机制,对全县建档立卡5870名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帮扶各类物资及资金达90余万元。
(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1、行政审批情况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前期准备。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对政府自身的改革,这场改革,必然会触动各部门的权力、牵涉各部门的利益,是一项范围广、难度大的工作。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各涉及改革的相关部门成立本单位的行政审批制度领导小组,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初,首先印发了《关于规范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对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了安排和指导;其次县审改办搜集整理政府各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针对部分单位对具有的审批事项清理不到位,把握不准确的现状,及时印发《关于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征求意见的函》,要求部门认真核对,签字盖章后报编办审核确定。
(2)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第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梳理。根据果洛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果洛州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的通知》(果政〔2014〕57号)部署,开展了本次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工作。经梳理,承接州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66项;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40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50项。经会议研究通过,已将目录面向社会公布。第二轮行政审批事项梳理。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开展了本次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经梳理和核对,承接州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47项。截至目前,我县按照省、州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了取消和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不存在变相继续审批;对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承接。经两轮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县直单位保留行政审批158项,其中含承接州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113项;省州驻县单位保留行政审批14项;取消行政审批50项;调整行政审批40项。按时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工作。我县于2015年8月正式启动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对26个县级部门(单位)的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依法依规进行反复审查论证,并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历时大半年,完成了26个县级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现已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本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县共承接州级部门下放行政审批113项,并将所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编入我县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开始执行。
(3)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情况。减少申报材料。严格对照部门权责清单,逐项对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梳理和清理,取消不必要的材料,再次明确各类审批事项所需申报材料。精简审批环节。在规范优化审批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不必要的层层把关和逐级审批的冗长环节,最大限度缩减审批层级和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我县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要求进一步压缩,确定合理的审批时限。对于材料齐全的争取当天办结,对于程序相对复杂的审批事项,参考权责清单规定的时限办结。
(4)事中事后监管情况。汇编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县政府审改办制定了详细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在目录中,每个部门要行使的行政审批一目了然,避免了出现错项、漏项和重复项。编制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将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纳入清单管理,制定详细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理顺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内部办理程序,做到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承诺时限、收费项目的规范化。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我县审改办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定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专项检查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取消审批的事项、不审批的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后的事项进行严格监管,实施联合监管,共享监管信息,强化监管机构间的协调配合,统一监管标准、程序、原则和目标。
2、国有企业管理情况
目前,我县国有企业共2家,分别是玛沁县民贸公司和玛沁县粮油公司,其管理基本情况如下:玛沁县民贸公司,始建于1956年,属国营企业,长期以来,公司主要经营工业品、医药、畜副土特产品、集贸商场,辐射全县七乡一镇,下设8个基层商店,担负着大武地区城镇居民及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品。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该公司的经营随之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经营状况日益下滑,企业负担大,效益低。从1998年开始,在政府的指导下,公司分两次进行改制,后又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对公司经营的民贸市场进行了改造,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玛沁县粮油公司,始建于1954年,为国营企业。是集调、销、储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截止2012年3月公司在职职工15人,其中在岗5人,放长假10人,公司下设1个基层粮油店,大武粮油蔬菜综合市场1个。内设放心粮油店1个,目前,市场运行正常,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也已经成为公司生存、发展和壮大的命脉,市场现有经营铺面76套,于2016年,积极争取上海援建项目资金200万元,对市场内部的给排水管网进行了改造,能基本满足市场供排水需求。该公司除了经营商铺外,同时受州储备公司委托代储各类储备粮。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3、金融机构管理情况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1、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情况
2014年至2015年期间,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对玛沁县境内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督查,其中2014年捣毁非法采挖砂金的5个,涉案人员达5人,扣押非法采挖机械和车辆3辆,罚款10万元,收缴非法所得砂金140余克,恢复破坏生态环境面积达300余亩,2014年度,收缴矿产资源补偿费1863.44万元,上缴非法采挖矿产资源罚没款112.05万元。2015年,领导小组专门针对大武镇周边砂石料场进行了检查督促工作,期间,共调查砂石料场19个,用于城镇建设的6个,用于省州重点建设项目花久公路代建项目的4个,自产自用的砂石料场3个,公路养护料场1个,没有手续的5个。工作组对调查情况建立了清查台帐,并对辖区5个砂石料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工作,采取关闭和限期复垦的措施,目前5个没有手续砂石料场的复垦工作已完成,2015年度,收缴矿产资源补偿费1916.28万元,上缴非法采挖矿产资源罚没款29万元。
2、土地资源管理情况
2014年至2016年期间,成立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召开了关于玛沁县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确定了《玛沁县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县政府“一把手”为组长的玛沁县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组成人员达到151人,还相应制定了各组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任务,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及规范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1)积极开展治理整顿工作,确保工作不走过场。2014年至2016年期间,由各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出动400余人,100余辆车和20台装载机和10台挖掘机,对大武镇区多家违法用地单位、个人和多处违章建筑进行了整顿和拆除工作。期间,共拆除违章建筑70座,拆除非法乱建围墙36处,收回违法圈占土地面积达340余亩。(2)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切实履行卫片执法工作,根据果国土资[2012]19号《关于印发果洛州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知》的精神,每年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安排,在全县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对我县的违法、违规用地进行现场调查,认真填写各类表格,对违法用地单位及个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了我县的土地卫片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顺利推进。2014年度,下发土地卫片执法疑似监测图斑427个。经实地核查,非新增建设用地图斑360个,玛沁县对73宗违法用地中的65宗进行了立案查处,结案65宗。未立案的8宗为宗教用地。立案率为89.04%,结案率为100%。2015年度,下发土地卫片执法疑似监测图斑422个。经实地核查,其中,临时用地图斑为200个,设施农业用地图斑21个,违法用地图斑72个,合法用地图斑5个,不变更用地图斑113个。对72宗违法用地进行了立案查处,立案率为100%,结案率为90%。2016年度,下发土地卫片执法疑似监测图斑217个。经实地核查,其中,临时用地图斑为164个,违法用地54个。(3)用地审批情况。2014年新办证14户,变更79户,收缴土地出让金515.12万元。2015年新办证26户,变更51户,收缴土地出让金401.15万元。2016年新办证48户、变更18户,土地出让金还未交清。
3、水资源管理情况
2014年至2016年,我县以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完善“四项制度”为重点,明确用水总量目标,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用水总量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各项措施的落实,逐步完善水资源管理指标控制体系、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2016年我县用水总量为543.24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不含水利发电)用水总量216.99万立方米、地下水用水总量326.25万立方米;农牧业用水290.6万立方米,占71.5%;工业用水50.48万立方米,占3.82%;城镇公共用水53.88万立方米,占8.68%;居民生活用水141.12万立方米,占15.9%;生态环境用水7.16万立方米,占0.01%。2014年至2016年用水总量均控制在目标之内。水功能区建设和保护有序开展。辖区内水质断面达标率在80%以上。2014年至2016 年有水质监测断面3个,分别为军功黄河大桥断面、黄河大桥下游断面(国定监测点)、德尔尼河(县定监测点),监测项目数分别为25个,监测频次分别为4次(每季度一次);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100%。2014年至2016年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国定监测点位)1个,为野马滩水源地监测点位(地下水),监测项目数为25个,监测频次为4次(每季度一次)。各监测段面的水质全面达标,完成了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的控制目标。
4、森林资源管理情况
2014-2016年,依托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天然林资源保护与建设工程、国家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加大了森林资源管理力度,三年来,累计完成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投资达18276.51万元。为顺利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项目工程,及时成立了“玛沁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领导小组”,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每年编制切合我县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县政府批复实施。目前我县纳入天保工程的森林资源面积为297.7万亩,纳入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共计247.35万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资金使用按相关规定文件执行。对森林资源的管护实行林业局—林场—管护站点—护林员的模式,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管护合同,将管护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保持林区治安稳定。
5、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1)采取的整改举措和的成效。我县地处三江源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因此,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直十分重视常抓不懈。特别是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以来,我县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到了一个更高的高度安排部署,狠抓落实。认真组织学习,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玛沁县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召开玛沁县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就我县存在的13个问题进行了一一通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有效地推进了玛沁县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同时,根据方案要求制定了《玛沁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三江源清洁工程和交通沿线、景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玛沁县村社、寺院环境保护和卫生整治达标管理办法》、《玛沁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清洁卫生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2015年底对全县六乡两镇、重点公路沿线及县域内企业进行了为期6天的环境大检查,检查工作中我县分片包干,明确责任,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2)督促检查重点工作的情况。一是针对我县境电网公司所属内变电线塔,移动、电信、联通公司通信基站工程区检查边坡治理、植被恢复作业等工作进行了检查,总体生态恢复整治任务完成良好。二是针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管网尚未配套到位的问题,2015年12月,由州发改委、州住建局落实120万元,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目前,玛沁县污水处理厂已委托第三方运营,委托单位为青海省康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大武镇垃圾填埋场存在管理不严,覆土填埋不及时、不规范,引发火情发生的问题,我县城管部门对垃圾场存在的问题,通过使用砂石、防护网等手段覆盖垃圾,及时进行覆土填埋,对垃圾场管理工作制定工作措施,并形成了长效机制管理。三是针对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德尔尼铜矿)弃渣场乱堆乱放,生态恢复措施仍没有彻落实的问题。按照先挡后弃、弃渣期间修截水沟和挡渣墙、弃渣结束后覆土绿化的原则,青海威斯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时对不再弃渣的作业面边坡进行治理,全面完成了弃渣场乱堆乱放、覆土、植被恢复等整改落实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委托省水保局定期开展水保监测工作,防止水土流失。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四是针对集中供暖好燃煤锅炉脱硫除尘改造进展较慢的问题,青海威斯特铜业责任有限公司生活燃煤锅炉脱硫除尘项目已于2014年完成并经过验收。对县城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及私人使用锅炉进行了检查,提出了整改要求,明确要求在2015年供暖来临之前,各燃煤采暖锅炉达标排放,已将州电信公司并入集中供暖管网,关闭了其原有采暖锅炉。同时,根据州环保局委托有资质相关部门制定的《10t锅炉尾气治理布袋除尘器技术方案》等方案联系设计单位加紧脱硫除尘方案制定及设备的购买安装。五是针对县城的部分死角、垃圾收集点、景区周围等点位垃圾堆积、“白色污染”严重的问题,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17处垃圾堆积点,目前已全部清理完。
(四)财政管理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
在预算安排中,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全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州下达的预算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14至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盘子。2014至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分别为5645万元、6870万元和7657万元,增长率分别为28.09%、21.70%、11.5%。
2、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4至2016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分别为6215万元、10628万元和9625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3.31% 、71.01%,-10%年平均增长28.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14至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为104507万元、122435万元和128145,扣除专项支出55597万元、57742万元和62474万元后,正常经费支出为48910万元64693万元和65671万,占年初预算任务的195.85%、188.85%和116.93%,年平均增长167.21%。(3)财政收入方面。进一步完善征收机制、强化对重点税源和税种的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征管信息制度、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在支出方面,我们始终把重点放在“保工资、保稳定、保运转、保重点”上,严格执行玛沁县历届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压缩一般性支出,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效益,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核拨公用经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提高村级干部工资标准及村级机关运转经费”的相关规定,加大对村级干部报酬及村级机关运转经费投入。二是落实惠民政策,各项配套资金累计达5000余万元。三是安排专项经费对全县科级以下所有人员进行了体检。四是逐年加大对公检法司的投入力度,为全县公共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支撑。
3、改革创新不断深化,理财水平日益提高
(1)部门预算管理改革精细规范。公用支出实行综合定额和分项定额相结合的模式,调整了公务费、交通费定额标准,对专项业务支出项目和数额进行清理和整合,重新核定专项业务支出,对政法机关实施非税收入征收与支出安排脱钩,收入全部缴入财政,支出由财政按规定予以安排。人员经费严格按规定项目和实有人数测算,公用经费按照规定的综合定额标准计算,专项经费按业务实际情况确定。(2)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效明显。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力度,国库集中支付面涵盖了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往来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量创新高,几年来累计支付各项资金355087万元,直接支付比例88%,直接支付率超过全州平均水平,有效缓解了财政资金调度压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质效。(3)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措施得力。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购领、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严把票据使用核销关,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对公安、学校、卫生票据使用量大的单位采取计划申报、定量供票、定期核销的管理办法,定期对已经使用的票据进行核销,截止目前37家县直单位参检率100%,合格率达96%以上。(4)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彰显成效。制定了《玛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引入竞争考核机制,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加大对定点供应商考核督查力度。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定点供应水准,积极实行网上招标日常化,采购规模稳中有升。
(五)对有关部门管理情况
1、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部门管理情况
(1)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持抓常、抓早、抓节点,围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四风”突出问题,进行巡回检查和暗访,紧抓重要节庆节点,集中力量突击检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2014年,对查出的14个部门违规发放的51.15万元资金及时进行清退,并上交县财政。完善执纪问责制度体系,坚持依法依规执纪,对违纪违规问题“零容忍”,对违反“四风”的问题,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氛围。近年来,全县各类会议会风明显改进,会议文件较上年同期压缩15%,“三公”经费支出压缩5%。共开展集中检查31次,明察暗访44次,查出违反“四风”问题16个,下发通报16件,约谈19人,诫勉谈话42名,廉政谈话198名,2015年对长期不在岗的2人给予辞退处理。制定下发《玛沁县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和《2015年度玛沁县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巡查组,对拉加镇和县民政局开展首轮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2)对2014年9月至2016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根据审计重点,主要对发改、财政、城建、环保、民政、人社、农牧、扶贫等部门实施的黑土滩综合治理、封山育林、扶贫政策的实施、上海援建项目、生态畜牧业示范点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关乎民生工程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审计中查处的问题,审计部门提出了意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了整改。
2、贯彻落实有关审计工作规定情况
按照州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我县严抓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点环节进行精准监督检查。同时,县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对牵扯扶贫领域项目的6个部门进行审计,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反映情况属实或基本属实的案件,及时调查取证,迅速作出处理,并上报调查情况。进一步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力度,更加充实和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保证措施。全县35个行政村均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财务收支项目、党组织重要活动和村级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工作进行监督。同时,集中开展“三资”管理情况清查“回头看”工作,加大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目前,全县8个乡镇推行了党务、政务公开,覆盖率达100%;35个行政村共设立公开栏52块,公开内容77项,做到了村里每笔支出都能给群众一个交待,还群众一个明白。2015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件21件次,初核21件,信访了结16件。给予行政处分1人(开除公职1人)。全县通报批评39家单位22人次。2016年,行政处分6人,从科级干部降为科员1人,处理扶贫领域干部1人,基层村社干部3人。同时,县审计部门依法行使审计监督职能,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各部门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了真实依据。
(六)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委相关廉政规定,相继制定出台《玛沁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玛沁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督促各单位细化完善机关作风建设、公务管理、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等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管理制度,做到作风建设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制度层面探索根治“四风”的长效机制。县级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轻车简从,自觉做到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勤俭节约效果明显,单位集体到饭馆用餐等明显减少,干部职工勤俭节约之风深入,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建设推进不力,我县地处青藏高原,项目施工期短,随着扶贫及城镇道路建设等方面项目增多,个别项目无法在最佳时季进行建设。二是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监管力度不够深入。三是经济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扶贫的各类资金整合力度薄弱,投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围绕“四个扎扎实实”,加强项目建设工作力度,全面落实“项目建县”战略。按照省委“131”和州委“169”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县委“1357”发展思路和《玛沁县玛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紧紧抓住一系列有利时机,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围绕生态环境、畜牧业、交通、水利、城镇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积极谋划和筛选一批重大项目,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服务、督促、检查力度,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尤其利用我县独特的资源、旅游、文化和产业特色,加快畜牧业产业发展以及阿尼玛卿文化旅游发展,营造玛沁“造血机制”。
二是健全各项制度。全面清理和规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的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务实高效。
三是全面抓紧落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等改革任务。对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认真开展自查评估,总结改革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完善工作,巩固机构改革成效。
四是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发挥行政服务大厅作用,健全“一个窗口对外、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便民服务运行机制,搭建起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绿色通道。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加快文明玛沁、和谐玛沁建设。
五是坚定信心,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大实施产业扶贫力度,对35个村4696名贫困人口通过建设扶贫产业园和畜产品加工基地,重点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扎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落实金融扶贫措施,扶持贫困户自主创业。同时,认真开展电商扶贫试点,积极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牧区综合示范县项目进程,深入推进龙头企业带动工程,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进程。
六是加强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项目等,坚持召开县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讨论,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避免决策失误。建立信息公示制度,确保重大事项的透明化、阳光化。积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负面清单,规范部门职责权限,强化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七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制度要求,严格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审核,防止超预算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不断完善考察学习管理措施,大力节约会议、差旅、车辆、接待等费用支出,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