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并省州驻县各单位:
由县交通运输局拟定的《玛沁县花久高速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3日
玛沁县花久高速环境保护督察问题
整改方案
根据中共果洛州委、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果洛州2016—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果办发〔2017〕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把道路交通建设与环境治理工作向乡镇、村庄、道路建设相关单位、盲点死角延伸,做到“攻坚破难,一抓到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有关交通道路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交通行业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认真开展交通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治理重点,加大治理力度,努力构建交通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和谐的良好环境。
二、整改目标
紧紧围绕狠抓交通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和谐美好家园工作,突出加强G214国道玛沁段砂石料场施工路段的工程废料和垃圾处理、料场回填、场地清理平整、边坡挡护和植被恢复等生态环境治理任务。通过集中整治,努力实现“四无”,即:施工单位撤场清理无残留;交通建设沿线无私挖乱采;河道平整恢复无死角;河道畅通无障碍,确保交通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得到解决。
三、整改措施
坚持“科学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采取控制源头、拆除违章、清理残余、修复生态等多种手段,对花久公路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治理。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狠抓交通建设环境整治、共建和谐美好家园,交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是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有关交通道路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指示精神,全面提升交通建设水平,构建交通建设和生态保护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各建设单位项目部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省、州、县重大部署上来,切实搞好交通建设与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交通建设沿线无私挖乱采,无施工残留,河流水清、面洁、岸净,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细化责任,高效推进
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花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及各标段项目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交通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治理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统一思想,强化责任,组建专项整改行动领导小组,层层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县交通运输局:采取定期、不定期等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任务严重滞后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问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下大武乡、雪山乡、东倾沟乡:严格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以乡镇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要自行增压加码,切实履职尽责,迅速行动起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抓重点区域、抓关键部位,确保不留空档、不留死角。集中整治辖区内涉路涉桥沿岸边坡环境,主动维护道路沿岸边坡环境秩序,清除河道交通建设垃圾,拆除违法建设。对乡镇辖区范围内影响交通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列出清单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并及时联系有关单位以及个人,责令监督其做好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整改期限:3月10日前将乡镇工作组成员名单,具体整改方案(含影像资料采集)以书面、电子版形式上报至县交通局。3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花久高速公路指挥部:对玛沁段砂石料厂施工路段的工程废料和垃圾处理、料场回填、场地清理平整、边坡挡护和植被恢复等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列明清单提出具体整改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玛沁段所属采砂企业以及相关建设单位,因工程施工需保留的及时向县交通运输局、国土局以及相关单位进行登记备案。
整改期限:3月10日前将工作组成员名单,具体整改方案(含影像资料采集)以书面、电子版形式上报至县交通局。3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监察,控制源头
重点做好对辖区范围内交通建设周边乱采、乱挖,以及因交通建设单位施工造成的沿路坡岸河道环境破坏的监察工作。严格按照设计建设,不得未批先建;规范取料,合理处理工程废料和垃圾,完成好料场回填、边坡修建和植被恢复任务。
(四)主动作为,修复生态
花久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及玛沁段各标段项目部,积极主动开展沿岸边坡生态植被恢复工作,突出河道生态恢复,严格按照生态管理规定以及项目施工要求进行恢复。确保“带来一条公路,不带走一株绿草”,营造健康和谐的交通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秩序。
(五)加强宣传,合理引导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交通建设与环境保护宣传,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一、花大公路保护区内料场、驻地统计表
二、花大公路沿线乡镇料场、驻地分布情况统计表
三、大久公路沿线料场、驻地统计表
附件一:
花大公路保护区内料场、驻地统计表
区域
|
桩号
|
取土场
|
砂砾料场
|
石料厂
|
弃渣场
|
施工场地
|
玛沁县
(标段)
|
/
|
17
|
18
|
4
|
25
|
52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15
|
2
|
12
|
6
|
1
|
3
|
17
|
8
|
18
|
34
|
实验区
|
k25-36、k91+600-k122+900
|
4
|
5
|
2
|
12
|
18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4
|
0
|
4
|
1
|
1
|
1
|
10
|
2
|
5
|
13
|
缓冲区
|
k36-46、k76+400-k91+600
|
9
|
7
|
1
|
9
|
21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8
|
1
|
4
|
3
|
0
|
1
|
4
|
5
|
9
|
12
|
核心区
|
k46+000-k76+400
|
4
|
6
|
1
|
4
|
13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3
|
1
|
4
|
2
|
0
|
1
|
3
|
1
|
4
|
9
|
附件二:
花大公路沿线乡镇料场、驻地分布情况统计表
区域
|
取土场
|
砂砾料场
|
石料厂
|
弃渣场
|
施工场地
|
玛沁县
(乡镇)
|
17
|
17
|
4
|
25
|
39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15
|
2
|
11
|
6
|
2
|
2
|
17
|
8
|
15
|
24
|
下大武乡
|
4
|
5
|
1
|
6
|
17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4
|
0
|
4
|
1
|
1
|
0
|
3
|
3
|
6
|
11
|
雪山乡
|
10
|
8
|
2
|
13
|
22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8
|
2
|
3
|
5
|
1
|
1
|
10
|
3
|
9
|
13
|
东倾沟乡
|
3
|
4
|
1
|
6
|
0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3
|
0
|
4
|
0
|
0
|
1
|
4
|
2
|
|
|
附件三:
大久公路沿线料场、驻地统计表
区域
|
取土场
|
砂砾料场
|
石料厂
|
施工场地
|
大久2标段
|
4
|
1
|
1
|
2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已恢复
|
恢复中
|
0
|
4
|
0
|
1
|
0
|
1
|
0
|
2
|